施明德在四報刊登「緊急呼籲」全版廣告,指ECFA第十六條「終止條款」是「毀台條款」,主張應當刪除。

施明德說:第十六條規定,兩岸任何一方只要發出「通知書」,ECFA即在六個月之後自動失效,不啻形同「一顆隨時皆可任意引爆的炸彈」。他說,倘若由中國方面發動,將引爆對台灣「以商逼政」的危機,「這對台灣的殺傷力將遠大於十萬顆飛彈的轟炸」;另一方面,由於台灣的「政黨鬥爭幾乎已到不顧國家存亡的地步」,若由台灣政客發動「終止條款」,則其殺傷力將比一萬個「核四停建」更大。施明德還提醒:請大家回憶一下「核四停建」,豈不是在毫無預警,毫無協商下,以一個行政命令就執行了?

第十六條會不會像施明德所說,是一條「會發炎的盲腸」;這是台灣民間相當多人的憂慮。想像中,第十六條就像勒住台灣的一個活套,只要一收緊,就可能致命。

施明德是從大局來看第十六條對整個台灣的風險,但受到第十六條影響最大的其實是民進黨。我們曾在七月十四日社論〈終止條款:第十六條的弔詭〉一文指出:倘若再次政黨輪替,民進黨再執政後,北京為抵制台獨,或民進黨為宣示台獨,兩方皆有可能發動終止條款,這恐是第十六條的最大風險所在。倘若屆時民進黨不敢主動終止ECFA,就不可能台獨;而民進黨若走向台獨,則將面對北京發動終止ECFA的風險。也就是說,第十六條「終止條款」的第一個政治效應已經生效,可以稱作「終止台獨條款」。

這不啻是一個勒在民進黨脖子上的麻繩活套。因而,當施明德大聲疾呼「刪除第十六條」時,原本以為民進黨自當趁勢呼應,也主張刪除這個「毀台條款」,設法除去脖子上的活套。以民進黨的言語便給,跟著斥罵馬英九把台灣的脖子送進北京的活套裡,豈非僅是舌頭打個轉那麼簡單?詎料,民進黨對施明德的呼籲竟是出奇地低調。

黨中央沒有一字回應,不具名的「高層人士」則稱「不予置評」。立院黨鞭管碧玲最奇怪,她說「民進黨絕對捍衛終止條款」,甚至還指施明德遭人利用:「是誰在施明德背後,要將ECFA forever?」

這就是民進黨的處境。明知「終止條款」具有「終止台獨條款」的效應,卻仍然說「絕對捍衛終止條款」。也許有兩個理由:一、終止條款之設立,本是民進黨所堅持;如今作繭自縛,已不能改口。二、民進黨若主張刪除終止條款,難道是主張ECFA forever?所以,竟然就打脫牙和血吞,「絕對捍衛」這個等同「台獨終止條款」的第十六條!

然而,民進黨難道不是為了台獨才反ECFA嗎?為何卻對第十六條「終止台獨條款」仍「絕對捍衛」?難道是即使拚上「終止台獨」也要反ECFA?或者,台獨只是假議題,而反ECFA已是騎虎難下?

施明德亦知ECFA存有屈辱,但他是贊同ECFA的,這在聲明中「邁向自由島」一節中闡述甚明,他的結論是「追求永續發展」,他說:「沒有第十六條『終止條款』的ECFA,才是宣示雙方將在互利、互尊、互惠的大理想下,追求雙方永續發展的協議。」

在想像中,無人能夠完全揮去第十六條是「一條會發炎的盲腸」的陰影;不過,盲腸發炎不易預防,但欲使雙方不至於無理性地發動「終止條款」,卻應當是做得到的。何況,隨著ECFA及其他FTA的架構逐漸形成,兩岸關係交纏在全球經貿的國際利益中,因政治動機而發動「終止條款」的可能性將更趨低。正如馬總統所說:ECFA其實是兩岸廣義的信任建立措施(Confidence-Building Measures)。

然而,「終止條款」最大及最可能發生的致命風險,仍在倘若民進黨再執政而依然採台獨及與中國為敵的政策。現在仍在宣稱「絕對捍衛終止條款」的民進黨,且將那個已經套在脖子上的麻繩活套,權充作「光榮/幸福」的花花絲巾吧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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