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藝人陳凱倫的兒子陳銳被控涉妨害自由罪,高等法院今上午辯論終結,檢方指陳銳為討債而限制被害人行動等事證明確,陳銳3度表示:「我無罪,我是清白的」,合議庭訂1月31日上午宣判。

 檢方起訴指出,陳銳去年11月23日在北市忠孝東路「戰略高手」網咖,巧遇欠賭債未還的黃俊淇,陳銳與友人林冠言上前向黃追討10萬元債務,並限制他行動,強迫黃簽下6萬元本票償還賭債。

 一審以罪證不足判陳銳無罪,檢方不服上訴,高等法院今日上午10時第2度開庭,再度傳喚陳銳開庭,因無事證有再調查必要,隨即進行言詞辯論。

 檢方指出,從被害人黃俊淇供述、網咖的監視錄影內容證實陳銳辱罵被害人等事證,足以證明陳銳涉妨害自由的強制罪犯行。 

 庭訊時,陳銳一再表示他是清白的,此案和他沒有關係,「我是因為好奇才在場」,希望合議庭能判他無罪。

 律師曾郁榮表示,檢方起訴陳銳,是依據告訴人的指控,相關事證在一審時已調查清楚,也勘驗過網咖外的監視光碟2次,證實陳銳並未恐嚇或脅迫黃。

 至於檢方上訴二審指稱,陳銳在在現場有「擊掌」舉動和比出「OK」手勢,乃強制罪行為,曾郁榮認為,並無特別用意,檢方指控不實在,根本沒有上訴必要。

 庭訊後,陳銳不願回答記者提問,在媽媽陪同下,搭計程車離開法院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gpsgps0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