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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高等法院今(28)日二審宣判,維持第一審對李焜耀、李錫華、游克用背信、侵佔部分均無罪的判決結果,明基電通、佳世達(2352-TW)聯合發表聲明指出,判決符合事實及預期,顯示法院瞭解企業經營的作法並無違法,也證明日前媒體的報導為子虛烏有。

明基電通、佳世達表示,檢察官4年前未能審度國際性企業經營所面臨法令不周延的情況,而以不完備的法令及片面錯誤的認知,審視3位主管正確經營判斷。幸而在本案發生後,主管機關已發現相關法令的缺陷,因而開始修改海外員工分紅事務等相關規定,使法令逐漸跟上企業全球化腳步。

相關法律的修改以及一、二審法院的判決,表示主管機關和司法機關對於明基經營團隊的作法瞭解並認同。

而在法院判決游克用內線交易有罪的結果,明基電通、佳世達表示深感遺憾,強調原明基主管游克用的判斷是基於誠信的原則,動機是為公司以及股東創造最大利益,絕對沒有圖利個人的情事。

至於為了延攬留才海外員工之目的所做的股票買賣,被法院誤認為內線交易,游克用在收到判決書後將依法提起上訴,相信最終法院會還其清白,此外,對於劉維宇與劉大文,公司也相信他們的行為沒有觸法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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